现在开讲,最近大火的电影“消失的她”刷爆了陆律师的朋友圈,,陆律师也在看完电影后认为确实不错,据了解电影中的故事原型是真实发生的案件,只不过在了解真实事件后,感觉真实事件要比电影更加曲折离奇~有兴趣的可以了解一下。
影视作品改编真实案件会让我们自动地“对号入座”,更易产生强烈共鸣。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案件改编是否需要获得当事人的同意呢?
陆律师告诉您,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的相关规定,真实事件并非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,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作品。通俗理解就是,真实事件是客观发生的,不是主观创作的。所以把真实事件改编为影视作品,不需要获得当事人的同意和授权。
但是 如果真实案件改编的电影,涉及到当事人的情感、形象等要素,虽然当事人对案件本身不享有著作权,但是涉及到的当事人形象等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,对此类事件改编则需要谨慎对待,全方面考虑当事人的人格、客观事实的真实性,避免侵害到原型人物的肖像、隐私。
陆律师提醒,客观上,根据真实案件的改编无疑是给受害人家属二次伤害,法律虽然没有禁止,但在道德层面,不能,吃人血馒头,靠他人的痛苦大赚特赚,所以为了避免对原型人物及其亲属造成伤害和侵权,理应取得授权再行改编创作。